一、遗失物长时间无人认领能否归拾得人所有

1、遗失物长时间无人认领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二、拾得人的义务有哪些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

(1)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三、捡到东西不还会被处罚吗

1、捡到东西不归还欠缺有效的法律监管。

2、但拒不归还行为,民法上遗失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向拾取人主张原物返还,构成侵占罪的,可以被刑法规制。

3、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就单纯的针对捡到东西不归还按照违法犯罪来惩处的可能性非常的小,重点还是要看捡到的东西的贵重价值了。关键是有些时候,可能物品的真正所有者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丢失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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